工程合同中发生变更,措施费调整

我们是单位总包,12年年中开工,合同是12年签的。发生了一笔变更,想问措施费能否调整。
我们合同中规定是采用08清单计价规范,合同清单中措施费是以分部分项人工费为基数乘以取费比率,其中一项是按照分部分项费乘以取费比率。在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明变更是否调整措施费。08清单计价规范没有说明,而现在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变更中措施费变更方法。那能否按照13清单计价规范,申请措施费调整呢?
因13清单计价规范中说明: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我们计划申报措施费调整,但和业主说明变更理由时,能否以13清单计价规范的文字作为措施费应调整的依据吗?

附:13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文字:

9.3.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

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

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 条的规定确定单

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

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9.3.1 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第1个回答  2013-08-28
四川资深建筑律师张笛律师认为:13清单自2013年4月1日实施,你们的合同为2012年签订,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你们不能直接引用13清单规定。
解决办法建议:与监理、甲方代表处好关系,争取签订书面变更资料,注意加盖公章。<<
第2个回答  2013-08-24
要重新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经过监理审核和业务默认,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13-08-23
你好,经合同双方签字认可的合同变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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