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两个月前开车撞了一个70岁的老人,那人右手骨折,颧骨和鼻骨骨折,一个月后出院静养.我朋友多次打电话想一次性付清营养费等,可对方家属一直没有要求赔偿,一再说过两天.可是两天天突然听说那个老人病危了,已经进入昏迷状态.家属说是因为撞车后引起各项机能退化,导致现在的病危.我想问问,这算谁的责任?如果要赔偿,我朋友该赔多钱?
首先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谁都有可能承担责任。
我现在手上还有个北京的交通事故案件,情况非常相似,A在小区转弯处遇到老人B从小区人行道骑着电单车横冲出来,被撞倒后只是轻微伤没什么大碍,后面问家属还说恢复得不错,结果几个月后人死了,家属找A赔偿上百万。
首先,要先看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划分不服一定要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然将视为对此责任认定划分的认可。
人受伤后在医院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检查有没有其他自身原来就有的疾病,如果康复出院后一段时间死亡,必须确定,伤者的死亡和你这起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尸体还在,去专业的司法鉴定鉴定一下死亡原因,如果死因不能通过尸表检测得出,那么还需要解刨尸体进一步查明原因。
如果死因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导致,那么说明与其死亡存在关联性,那么你在事故中按照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来承担伤者死亡的责任。
但如果死因不是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因为其自身疾病或者有其他缘由造成死亡结果的发生,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不高,那么你可能仅需要承担很少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