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不是按综合分录取的,学校录取原则是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综合录取,同时考量考生个人素质。
除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外,学校其他所有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
学校省内、省外表演专业及省内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方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录取时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有身高要求,女生170cm以上(含170cm),男生180cm以上(含180cm)。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 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
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