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开公司,妻子是法人代表,丈夫如果对外签订了一些合同,没有经过妻子授权,是不具备法律效应

如果夫妻开公司,妻子是法人代表,丈夫如果对外签订了一些合同,没有经过妻子授权,是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夫妻开公司,妻子是法人代表,丈夫如果对外签订了一些合同,没有经过妻子授权,按道理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但是他们作为夫妻,一方可以代表另一方吗?在民事法里是有效的吗?

如果他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那么与妻子公司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应。如果他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那么即使没有授权,因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可以认为是表见代理,那么合同可以认为有效
法律分析
合同是否生效,就看是否有公司公章了,因为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是不签名字而是加盖公章,也就是把公司当个人,公章就是它的签名,无论盖章的人是谁。另外在民事行为里,丈夫是可以代表妻子的。有利的一面,目标容易一致,在以后经济层面出现利益不均,而闹不欢的事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一起做生意有很多好处,可以互相照应,互相替换吃午饭,不影响生意,还能互相监督提醒,避免被骗。首先,夫妻两个的性格不同,在一起做生意很容易把工作带入生活中,经常会因为工作上的事而不愉快,弄的一家人都不开心。其次,两个人在一起做生意意见不和是难免的。但是,谁对谁错没人评判,因为只有双方,没有第三方。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往往就会发生争执、赌气之类的事情。要么一方坚持,另一方不支持,甚至阻止,这样事情肯定做不好,并且会一团糟。但最大的问题是,如果这次听丈夫的,下次听妻子的,短期内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但长远来看,企业势必会在两种价值观中来回切换,如果一个企业连最核心的价值观都不能确定,试问,这样的企业怎么发展壮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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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21
如果他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那么与妻子公司无关,不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他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那么即使没有授权,因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可以认为是表见代理,那么合同可以认为有效。
第2个回答  2016-06-21
合同是否生效,就看是否有公司公章了,因为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是不签名字而是加盖公章,也就是把公司当个人,公章就是它的签名,无论盖章的人是谁。
另外在民事行为里,丈夫是可以代表妻子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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