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企业会受到什么处罚,会对企业信誉产生什么后果

商业承兑汇票(6个月)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而此张承兑汇票已被上游客户贴现了。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付款人)企业会受到什么处罚,会对企业信誉产生什么后果。

依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票据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人除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转入逾期贷款处理,并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第八十条 电子商业汇票相关各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影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或造成其他票据当事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一)作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财务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无理拒付或拖延支付的;

(二)接入机构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未对客户基本信息尽审核义务的;

(三)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活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承担相应责任的;

(四)接入机构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未对客户电子签名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造成资金损失的;

(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未对接入机构身份真实性和电子签名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造成资金损失的;

(六)接入机构因清算资金不足导致电子商业汇票资金清算失败,给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七)接入机构因人为或系统原因未及时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给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八)接入机构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信息严重不符,给票据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九)接入机构的内部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造成重大影响的;

(十)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运营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造成重大影响的;

(十一)电子商业汇票债务解除前,接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为承兑人撤销账户的;

(十二)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扩展资料

依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严防泄露。因保管不善造成资金损失的,有关责任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金融机构发现利用电子商业汇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承兑汇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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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2

责任依据主要在2个人行办法

1、支付结算办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付款单位对收款单位托收的款项逾期付款,应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付款单位变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未能及时通知收款单位,影响收取款项的,应由付款单位承担逾期付款赔偿责任;付款单位提出的无理拒绝付款,对收款单位重办的托收,应承担自第一次托收承付期满日起逾期付款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第二百五十四条 有利用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欺诈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单位和个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执行。

2、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 

第七条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责任承担与处罚如上。商票到期不兑付,损失的是企业的商业信誉,以后他签发的商票就没人要了。但根据我国国情,交易中一般不建议接受商业承兑汇票,风险太大。

扩展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原件

2、背书连续、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3、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

4、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人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6、贴现行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承兑汇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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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07

责任依据主要在2个人行办法中,

1、支付结算办法,具体如下:

第二百三十三条 付款单位对收款单位托收的款项逾期付款,应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付款单位变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未能及时通知收款单位,影响收取款项的,应由付款单位承担逾期付款赔偿责任;

付款单位提出的无理拒绝付款,对收款单位重办的托收,应承担自第一次托收承付期满日起逾期付款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第二百五十四条 有利用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欺诈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单位和个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执行。

2、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

第七条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扩展资料

商业承兑汇票的特点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纸票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票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

3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 、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申办程序

1、提交申请。提交书面申请书,即《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同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背书转让。经银行审批同意后,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和填制贴现凭证等手续

3、使用资金。客户背书转让后,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客户指定的存款账户,客户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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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责任依据主要在2个人行办法中,
1.支付结算办法,具体如下:
第二百三十三条 付款单位对收款单位托收的款项逾期付款,应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付款单位变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未能及时通知收款单位,影响收取款项的,应由付款单位承担逾期付款赔偿责任;付款单位提出的无理拒绝付款,对收款单位重办的托收,应承担自第一次托收承付期满日起逾期付款赔偿责任。
第二百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其使用有关支付结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
第二百五十四条 有利用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欺诈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单位和个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执行。
2.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
第七条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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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承担与处罚如上。商票到期不兑付,损失的是企业的商业信誉,以后他签发的商票就没人要了。但根据我国国情,交易中一般不建议接受商业承兑汇票,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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