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暂估入帐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会出现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以及管理方面的需要,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帐。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各企业“暂估入帐”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从上面的规定不难看出,《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暂估入帐规定得过于笼统,实务中还有这样几个问题要解决: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这种方法应用也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但此法的缺点是:帐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帐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有按所购存货名称设应付帐款明细帐的。也曾就此问题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探讨,较多认同的是:暂估入帐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帐户,若暂估入帐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帐款客户名下,相应地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的问题。最好是应付帐款明细帐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帐。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估入材料直接查询。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底月末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作量也大。
  本人的做法是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财务人员应再设一套备查帐,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都要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错户。
  实务中回冲帐务处理的方法归结为三种:月初回冲,票到回冲和票到调差。
  月初回冲是上个月暂估入库的存货第二月初不管有没有拿到发票,均冲回。就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那种。
  票到回冲是暂估入库的存货地发票到达后再冲回;
  票到调差是拿到发票后不冲回原暂估金额,而是根据实际发票金额多冲少补。即只对暂估的数量、金额与实际数量金额的差异及增值税部分作帐务调整处理。
  三、要不要暂估增值税
  《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在此之前,权利并未取得。企业的负债当然也就没有这部分增值税。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应付帐款户不能准确反映外欠款的金额。而多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准确反映与客户的往来,为此实务中暂估入帐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在应付帐款金额内的做法。暂估入帐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1.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2.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3.在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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