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登记——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需在女方户籍地民政局出具证明,如果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则需男方户籍地民政局出具证明)到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即可。
2、户口迁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