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工部的主要负责是经费、物资、车辆、房产基建、住宅、物业等管理、保障和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
直工部的具体工作内容:
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3、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8、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9、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10、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等。
直工部包括: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扩展资料:
直工部是中共中央办公厅所属单位,承担着为中共中央服务、为中直机关服务、为人民服务的重要职能。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
负责指定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直工部全称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直接隶属于中共中央的相关部门。这些部门有些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部门,同时亦与国务院的部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