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辨析题“优质优价说明质量好的商品价格就高.”

急啊

这个不一定的,以下是来自教育网的一篇分析的文章: 生活中人们经常在不同的场合分别使用“优质优价”和“质优价廉”的说法,这个时候或许人们并未对这两种说法各自的合理性和可能性表示怀疑。但是,我们一旦把这两种说法放在一起使用,就会看到二者是矛盾的,似乎至少有一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同为优质缘何有“优价”与“价廉”之别? 针对这两种情形各自存在的条件或者说形成的原因作些简要分析,并浅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概括地说,“优质优价”存在于两种条件之下或者说形成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 第一,“优质”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相比,在同样的供求状态下)因价值大而造成价格高。
  在这里,“优质”虽然是对商品使用价值的一种描述,但是这种使用价值上的“优质”却与价值有着密切联系,这种联系不仅仅在于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还在于二者存在着这样一种变化关系,即使用价值上的“优质”可能正是多花费社会劳动造成的。比如,多用材料、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技术含量高等。这样的“优质”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相比其价值大,在同样的供求状态下,价格自然也就高,于是出现了“优质优价”的现象。这种价格高的背后,体现的是价值大这一实质。因此,这是产生“优质优价”的最一般、最普遍的原因。我们使用这种说法时,多数是从这个意义上使用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弄清楚,就是“优质”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相比,使用价值属于同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二者必然有一个共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其价值,即它们的价值量是相同的吗?显然未必。因为,虽然经济学观点告诉我们:同种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但是其所指的“同种商品”(或使用价值)在理论上有一个假定,即假定商品的规格、质量等指标均相同。因之,同类的使用价值如果质量不同,有时不是经济学上所说的“同种商品”,其价值完全可以是不一样大的,甚至我们也完全可以把它们当作“不同种商品”来对待。
� 第二,“优质”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相比,在价值相同的条件下)因供求状态相对有利而造成价格高。与上一种情况不同,有时同类商品使用价值质量的高低并不是由所花费的社会劳动的多少造成的。比如,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同一品种的农作物,付出同样的劳动并给予同样的管理,结果所收获的农作物个体在质量上可能有很大差异,出售时其价格也会不同。可以说,在这里“优质”商品在价值上并不比同类普通商品大,但是相对而言,“优质”商品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强,这种相对有利的供求状态会使其价格高于同类普通商品,于是出现了“优质优价”的现象。这里的价格高纯粹是价格相对比较的结果,因此不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体现的是供求对价格的影响作用。� 与上述条件或者说成因相对应,“质优价廉”存在的条件或者说成因也有两个。
� 第一,“质优”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相比,在供求状态相同的条件下)因自身价值变小,其价格也相对较低。我们知道,生产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生产同样的甚至更高质量的使用价值,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反而减少,即价值变小,自然在同样的供求状态下其价格变低,从而出现“质优价廉”的现象。理解这一成因的关键是用价值可变的观点来考察,就是说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即价值量的降低)为前提,把变化后的使用价值和价格同变化前的使用价值和价格分别加以比较而得出的结论。这里价格低,虽然也是价格比较的结果,但是这种结果是以价值的变化和比较为基础的。因此,这是形成“质优价廉”最基本的原因,我们多数时候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使用这种说法的。
� 第二,“质优”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相比,在价值相同的条件下)因供求状态相对不利而造成价格低。这里如果我们同样把“质优”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看做具有相同价值的同种商品,那么在价值一定的前提下,供求状态的差异必然导致价格的差异。于是就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质优”商品在供过于求状态下的价格低于同类普通商品在供不应求状态下的价格,从而出现“质优价廉”的现象。这里的关键是用供求可变的观点来考察。不论是时间的变化,还是场所的变化,都可能发生供求的变化,并由此引发这一现象。虽然这种结果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并且一定条件下可能会产生相反的结果,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种结果的产生有其现实的可能性,是“质优价廉”这一现象存在的条件或产生的原因之一。
  至此,我们可以根据前边的分析弄清一些相关的问题。如:平时常说的“好货不便宜,便宜无好货”,其成因同于“优质优价”;我们常说的“物美价廉”,其成因同于“质优价廉”,因为“质优”是“物美”的一种特殊表现。
  通过前面两种情形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 第一,“优质优价”与“质优价廉”是在不同条件下对不同的问题而得出的不同结论,二者的内涵不同,不能混淆。简而言之,“优质优价”是把“优质”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进行静态比较(或者说同一条件的横向比较)而得出的正确结论,它往往表现为生产者的愿望和追求,追求的核心是“优价”;而“质优价廉”则是进行动态(不管是横向还是纵向都用价值可变、供求可变来分析)比较而得出的正确结论,它往往表现为消费者的愿望和追求,追求的核心是“质优”。可以说,这体现了两种情形对立与排斥的一面。
�  第二,“优质优价”与“质优价廉”都是符合价值规律的,都具有各自的合理性和现实可能性,二者看似矛盾实际并不矛盾。虽然这两种情形具体存在的条件或者说成因各不相同,但是我们稍作深入分析就不难发现,这些具体条件或者说成因最终无不回归到价值对价格的决定作用和供求对价格的影响作用上来。在这里,两种情形在价值规律的作用及其表现上得到了高度统一,体现了两者的密切联系。�
  第三,要特别注意“质量”问题不单纯是个使用价值的问题。 如前所述,虽然“质量”是表明使用价值的概念,它本身不能说明价值的大或小。但是,由此认为“质量”的差异仅仅意味着使用价值的差异,而又仅仅因为这种使用价值的差异才引起了供求状态的差异,进而引起了价格的差异,这是十分片面和错误的。因为,这种观点把商品统一体中的使用价值的质量优劣与价值大小完全对立起来,抹杀了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更为深刻的内在联系(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往往过于强调二者的区别而忽视这种联系)。因此,我们在分析不同“质量”下价格差异的原因时,应从价值的差异和供求的差异两种可能情况来分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弄懂“质量”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复杂关系,真正明白同为“优质”(或“质优”)而价格时“优”时“廉”的含义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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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2
也不完全是,现在将的都是一个品牌,广告。现在的消费者大部分都认不清商品质量,做生意也要跟着时代走,跟这这个社会发展的需求。就像一个明星,没有人来把他捧红,即使他的歌唱得再好,戏演得再精彩。那么他永远也就会变成井底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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