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仲裁

不签劳动合同,工作到一定时候公司即给于辞退,除本月工资外不给任何补贴对吗?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 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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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不对的,如果是你合同到期,不予续签,那么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你合同没有到期,公司解雇你,那么一般赔偿标准是N+1,N是你的工作年限
然后会按照你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予以赔偿,如果你的平均工资超过你所在市的平均工资,则按照市的标准来,不足,就按照你的工资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13
我在一家火锅店上班二年多,公司没有于我们签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我是2018年8月9号入职公司在2019/10.30号把我调到苏州分店去协助分店在2020年的1月26号也就是大年初二那天老板说疫情来了上面通知放假,叫我们回家等通知,后面就一直没有通知我们打电话问老板什么时候可以复工老板一句话疫情期间生意不好继续等待一直到现在,分店,总店都没有通知,这种情况我们可不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
第3个回答  2017-08-23
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可以打12333咨询!
第4个回答  2013-09-04
谢谢成都刘波律师,照您这么说来,我是从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29日一共是16个月余,该补多少呢?我心里没底,不知道怎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