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交通事故受伤,现在已经出院,但是对方一直未出面,交警队也未做笔录。事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

我父亲因交通事故受伤,现在已经出院,但是对方一直未出面,交警队也未做笔录。事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到现在也没有下。我已经到交警队去了很多次了,处理这个事情的队长一拖再拖,又说调解也说了很多次就是没有明确的时间。医药费还是自己给的!我想问问怎么办!我现在就想要认定书走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5.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认定,超过期限的,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监督或直接持证据起诉维权。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行动建议】
第一,您方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第二,受害人治疗终结或者确定损害结果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您方可以结合自身损失情况先与对方就具体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书》,您方按此要求对方赔偿即可。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协商一致的,您可以持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上述事故证据材料,去被告住所地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第三,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判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后可以延长。由于诉讼需花费较多的时间、精力、成本,建议您方可以先尽量与对方协商处理。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认定,超过期限的,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监督或直接持证据起诉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1-08
1先拿到责任认定书,交警队不给你就去上一级公安局督察队去投诉。
2收到责任认定书3天之内,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凭责任认定书以及医疗发票要求交警队调解,对方不来,直接向法院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