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女子撞断灯柱大树,怕要坐牢连夜逃回家,老公次日冒名顶罪!

如题所述

【斗门女子撞断灯柱大树,怕要坐牢连夜逃回家,老公次日冒名顶罪!】近日晚上8点35分,“砰砰”两声巨响打破了宁静。有路人听到声响赶紧前去查看,只见一辆金色小车铲上路基,将一杆灯柱和一棵树拦腰撞断。路人走近一看,车内空无一人,司机不知所踪,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

斗门交警大队常警官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在湖中路西往东方向忠信春满园小区路段,一辆粤TQ××5K号金色本田小车铲上路基,右前轮胎划破,车头有明显凹痕。雾灯被一根电线牵着,摇摇欲坠。车头还压着半截树根,车旁还倒着一个路灯。常警官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搜索相关证据,发现车内并没有司机的任何信息。常警官将车牌号输入系统,查询到车主的电话,但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常警官将车辆拖移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回到大队后,常警官立即调出附近视频监控排查,发现事故经过刚好被完完整整地拍摄下来。视频中,8点35分,小车从群兴新村村道右转驶入湖中路时,车速比较快。没过两秒,小车突然向右变道,朝路边的路灯撞了上去。过了三十秒,驾驶室的门缓缓打开,一名绿衣女子走下车,在车前看了几眼,紧接着返回车内捣鼓了好一会儿。车后排又走出一名女子,两人一会儿离开,一会儿又返回,折腾了好一会儿,离开了现场。

第二天一早,常警官终于打通了车主何某的电话。何某在电话中说,当晚是他开的车。他经过湖中路的时候,突然头晕,无法控制小车才酿成事故。由于身体不适,他很快就回家休息了,到了第二天凌晨,他再返回事故现场的时候,发现小车已经不见了,知道可能是交警部门拖走了,于是又回家等待交警通知。但视频上清楚地显示,司机是一名女子,何某却一口咬定是自己开的车。常警官警告何某,沿途设有监控,是谁开的车一查便知,而且冒名顶替处罚将非常严重,很可能要坐牢。听到常警官这么说,何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塌。

原来事发当晚,何某一家三口在白藤湖群兴村吃饭。到了8点半,妻子王某开车带女儿去华润万家买点东西,何某则自己回家,没有坐车。当时,王某边开车边回头跟女儿聊天,殊不知小车已经偏离轨迹。等王某回过头看向前方时,想立即踩刹车,但惊慌之下竟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直接冲上路基,撞倒路灯。事故发生后,女儿被吓得哇哇大哭,王某也吓着了。虽然王某2008年就拿到了驾驶证,但这是她第一次发生事故,就在她不知怎么办时,听到围观路人的议论说,事故这么严重,很可能要坐牢。王某当时心乱如麻,带着女儿在现场走来走去,不知所措,最终决定先送女儿回家,跟老公商量该怎么办。

回到家后,王某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告诉了何某,谁知何某不但没安慰,反而跟她大吵一架。王某更加无措,安顿好女儿后,再次返回现场,发现小车已经被拖走了。何某当晚吓得把手机关掉,第二天一开机,就接到交警电话。一开始,何某想给妻子隐瞒,但三两句话就瞒不下去了,只好带妻子来交警大队自首。幸好何某迷途知返,最后老实交代实情,并主动带妻子前来自首,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常警官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做出事故认定,由于王某肇事逃逸,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15日拘留的处罚,记12分。同时,王某分心驾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一分不赔,2万元的车损将由王某自己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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