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如何办理去台湾的个人签证(旅游不跟团)

如上

8月6日 15:13 大陆居民赴台

一、申请条件

我省常住户口人员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可以申请赴台。

二、申请手续

我省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领取、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地区申请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前往定居的,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2、探亲、访友的,提交台湾亲友关系证明;
3、旅游的,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
4、接受、处理财产的,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
5、处理婚姻事务的,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6、处理亲友丧事的,提交有关的函件或通知;
7、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的通知以及省、市台办的有关证明;
8、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相关情况

1、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内地居民,应当在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上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后,因病或者其他情况,签注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凭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返回大陆。

2、大陆居民经批准临时去台湾,在台期间自行取得在台居住证明和出入境证件,并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返回大陆的,公安机关不承认其台湾居民身份。

3、国家体育运动队人员应邀赴台访问比赛,集中在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赴台证件,不需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4、异地户口人员申请赴台,须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并经公安部六局同意后,才可办理。

四、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
一次签注一项20元。
一次加注一项20元。
多次签注一项100元。
延期一项2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参考文献:广东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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