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是指“在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里所说的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产品生产已经达到的技术装备水平。
这意味着,社会产品是不断发展的物质的社会存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获得了抽象劳动的量的规定性,而抽象劳动本身(一定历史形态的商品生产劳动)则表达为一定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差别。这种同质基础上的量的差别,说明的是总劳动的历史生成性。一句话,抽象劳动是抽象规定的赋予,是劳动二重性发展规定的社会显性化。
5,价值规律(law of value)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在私有制社会中,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生产,刺激生产技术的改进,加速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6,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垄断资本和国家政权密切结合的垄断资本主义。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转变为垄断资本主义的时候,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开始萌芽。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后的特大经济危机 (1929—1933),使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帝国主义各国普遍发展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日益深化,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成为当代帝国主义经济生活中的支配力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存在形式是:(1) 通过国家收买企业和卖还企业两种相互交替的形式,实行国有化和非国有化,掠夺国库。(2) 用国家预算资金,建立有较大风险的新兴军事工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公用事业等。(3) 通过国家采购和订货,用巨额的国家预算支出为私人垄断集团提供商品销路。(4) 通过优惠的国家贷款、各种形式的津贴和补助以及有利于垄断组织的各种立法等,加强垄断企业的竞争实力。(5) 国家经常在财政和货币信用领域采取各种调节措施,企图缓和周期性危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通过上述活动,直接参与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并以此影响整个资本主义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