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和普通话有区别吗

如题所述

国语:
由于历史原因,一般指台湾地区人民所说的中文。
普通话:
按照195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大陆推广。而香港及大陆民间有时也将“国语”一词作为大陆地区普通话以及台湾地区国语的别称。在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两地政府以及民间机构均透过不同管道推广普通话。
华语:
是新加坡、马来西亚长期聚居的华人使用、但非官方语言的汉语,以现代汉语和北京官话为基础。新马华人普遍使用的华语,混合了相当多的英语语音,因此较中国大陆、台湾有较多连用外语词,与香港相似。
现代汉语标准语继承于始于北宋、定命于元明的“官话”体系。

“国语”一词是清朝末年提出来的。吴汝纶被认为是最早提到国语这个名称的学者。

1909年(宣统元年),资政院议员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定名为“国语”。

同年,清朝政府设立了“国语编审委员会”;将当时通用的官话正式命名为国语。这是汉语标准语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1911年学部召开“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

民国成立後,1913年2月在北京召开了“读音统一会”,确定了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的国音,1919年9月编辑出版了《国音字典》。

1920年爆发了“京国之争 ”。南京高师英文科主任张士一1920年发表《国语统一问题》,认为注音字母连同国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承认国音,主张以北京音为国音标准,回应者众。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江蘇全省师范附属小学联合会相继做出了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决议,并开始在学校推广。

1932年5月,教育部正式公布并出版《国音常用字汇》,为确立国语的标准提供了范本。

普通话,又称国语,是被中国采纳的一种作为汉语的官方发音。它是以北京话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大陆汉语标准。

“普通话”一词在清末就已被一些语言学者使用,据考是朱文熊於1906年首次提出的。後来,黎锦熙、瞿秋白、鲁迅等陆续对“普通话”有过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後,为了对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表示尊重,避免“国语”这个名称可能引起的误解,1955年10月相继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决定将规范的现代汉语定名为“普通话”,并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和标准。其中“普通”二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

1955年举行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张奚若说:“汉民族共同语早已存在,现在定名为普通话,需进一步规范,确定标准。这种事实上已经逐渐形成的汉民族共同语是什麽呢?这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为简便起见,这种民族共同语也可以就叫普通话。”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作为现代国语的普通话,和作为古代国语的中原雅音相比,融入了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语言,和元朝之前的中国国语(官话)具有很大的不同。普通话不具备的中原雅音的许多特徵,却大量保存在各种汉语方言中。

现在说汉语的地区或说汉语的人对其有普通话、国语和华语三种说法,这三种称说,中国称“普通话”,台湾称“国语”,在新加坡等一些国家的华人社区称“华语”。三种称说,名称不同,但实质相同;三者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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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24
国语:
由于历史原因,一般指台湾地区人民所说的中文。
普通话:
按照195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大陆推广。而香港及大陆民间有时也将“国语”一词作为大陆地区普通话以及台湾地区国语的别称。在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两地政府以及民间机构均透过不同管道推广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