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到交警不公正待遇该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吧,我正常行驶和一辆摩托车发生摩擦,并没有接触到他的车,而是和后面的人的腿部有了接触,8月30号下午的事情,现在已经是9月5号了,事情还是没有解决,原因是我觉对方也有错,对方当时驾驶人无证驾驶,并带有3人,现在事故处理,对方用受伤者顶包, 他的机动车也并未悬挂号牌,
对方狮子大开口,在只有100块的医药费的情况下,要1500,我报了保险,对方却说不出1500从何而来,
对方有人,有恃无恐,事故处理人员 帮他说话,在我多次说明地方无证驾驶,现在驾驶员涉嫌顶包的情况下 ,却说 得去查证,能查到就查,查不到 就查不到,我也要求他出具责任认定书,至今没有出具,
他说处理这个事情得20个工作日,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 快到中秋节了,今天我去找他,值班室说他今天是出警日,但实际上去徐州打靶了,我是徐州六县的,徐州市区离 我这里 有80公里,

我想找熟人去说情,对方更是 嚣张,一点划破皮的情况下,医药费至今才花了100的情况下,要2000,还要买东西到他家去道歉, 我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我是营运车辆,我心急如焚,怎么办?、

他就是拖我,非得在执行时间期内最大限度的 拖延我,我怎么办?
拖到最后 还不知道会出什么情况,有苦难言啊,我打我们这边的政府投诉热线, 不打还好,打了更惹恼了他,不但惹恼了他 还惹恼了他的上司, 打我电话 说我开车脑子开坏了,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按交通法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受理报案。2、现场处理。3、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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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车友,确实,我看到了你这起事故发生后情况的介绍,你所遭遇到了交警的不正常的办案方式,和受害方对你的漫天要价的索赔,肯定会让你纠结不快的。
是的,从你方所处的角度认为对方存有多种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对方的伤害与你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你对承担相应的责任感到交警不公平。于是你采用了与交警要说法,和通过政府热线反映自己的冤屈。纵观此案你在开初对案子的处理是不冷静,不客观的。可能与你以前没有经历过这类事儿有一定的原因。
要是汽车与摩托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大多会因摩托车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一些问题,起码很多连交强险都没有购买,更不要说三者险了。于是在交警在处理这类事故时,大多都会向摩托车方进行倾斜,让汽车方多承担一些责任。使事故的善后工作更为顺利进行。尽管对于汽车方有心存异议也好,不服也罢,很多的案子还是能够得到了汽车方的理解和服从。在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交警最爱讲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双方要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服从的,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可是交警的一纸认定书是双方协商解决赔偿达成协议的基础;就是要打官司这一份认定书也是法院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结合本案,你从开始就对交警不满,也对受害者有怨气。因此受到了现在你所感受到的不公。尽管我对他们这样以怨报怨的作法不能苟同,但是在现实中就是这样,由于他们的身份和权利使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对你这起事故的处理还真的没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唯一的方式就是两个字“等待”,等到对方的伤情全愈后,等到交警所谓的二十天到期后,再来作理论,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只是车损的事故好说;但是发生了人伤的事故真的是无法着急的。对于解决伤人事故最好看方式就是:切忌急于求成,再着急也无用哈。
因此,近期你不要再多处奔走呼号,事故的发生尽管不是你,也不是大家愿意发生的。对于事故处理就按照交警的程序走吧。追问

受伤者没有住院,从事故开始调解就是伤者出面,对方要钱迎风涨,交警扣车不肯放,可怜我是出租车,一月份钱5000块,

追答

理解哈。说实话,谁遇上谁恼火哈。由于你与主办警官,及客户在定责和赔偿方面存在分歧,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更好的沟通。你现在处于前有交警的非难,后有受害者的漫天要价;而被交警暂扣的车子每天又有雷打不动大"规费"。真正使人感受这人间啥子叫做四面楚歌,举步为艰啊!
我建议,下周一开始,你就坚持每天去交警队上班,一不要生气,二不要吵闹,就依仗到你双险齐全,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扣留𦘦事车只有十天左右的时效。因每天要交规费,坚持向交警提出要车的诉求,只要你每天不卑不亢,口气温和,三天后必有效果,试试吧!至于应对受害者就釆用一没钱,二不催促处理,三不接触的原则。想要钱就让他去找保险公司,想多要钱就让他去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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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05
找公安政治处,投诉出警交警。
另外:
对方无证无牌和事故认定没有关系。只要你是正常行驶中撞的他,对方不是违章变道之类,你全责。等责任认书定出来,交强险范围保险公司会赔的。毕竟金额小,交强险就足够有多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五十九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七日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二日内,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适用法律、法规及责任划分意见;
(五)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接到调查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批。
第六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审批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审批意见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按你所说,应该是按简易程序处理该次交通事故。

第十五条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追问

对方说我故意撞他的,因为当时双方处于静止状态,我的车子向前挪动了一点,才碰到他的小腿,
这个工作日 不包括 周六周日吗?交警说他想给我走简易程序,是我不同意调解 非得走一般程序,

追答

对方说你故意撞他是没有证据的。
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节假日。
另:好像另外一个的提问也是我回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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