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工资时未扣个人社保,个税怎么账务处理呢?

应付数是5596.98元,社保596.98,个税45元,实发工资应该是4955元,可是银行发放了5596.98元,怎么办呢?

如果银行已经扣款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银行没有扣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或者下月一并处理,本月不处理。

扩展资料: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

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发放工资时未扣个人社保,个税,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待下次发工资时扣回来。
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税
(一)其他应收款的定义: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其他应收款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三)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1)计提职工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2)代职工个人缴纳社保及个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10
其他应收款-个税 10
贷:银行存款 20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
贷:银行存款
(4)下月发放工资,扣回本月未扣代付的社保及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其他应收款-个税
第2个回答  2013-08-15
如果银行已经扣款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596.98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45
贷:银行存款
如果银行没有扣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596.98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45
或者下月一并处理,本月不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15
这个月多发了,下个月扣回来。反正个人所得税的级别没改变,没什么影响。会计把多付的先挂在其他应收。
第4个回答  2013-08-15
问你们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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