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生当兵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应届大学生想去当兵,需要学校给出哪些证明?自己需要备哪些证明?(农村户口)

  需要准备《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者学力证明。
  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8月5日 (部分县(市、区)可根据工作进展报名时间适当延长)。
  全国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时间:6月10日—8月5日。
  经过体检和政审环节后,于9月10日前后达到部队。9月1日为全国统一的批准入伍日期。
  男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兵役登记时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体检政审。8月1日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6.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民政部门登记;高校新生本人或家长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应征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女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
  2.确定初选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学籍进行审核,计算高考相对分数,并以应征女青年户籍(应征地)所在省为单位,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3.打印表格。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初检初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初审初检。合格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征集任务数的3倍作为体检对象;
  5.综合考评。结合体检工作,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6.批准入伍。对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7.优待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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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男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兵役登记时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体检政审。8月1日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6.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家长,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1个月以内,由家长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民政部门登记;高校新生本人或家长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应征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女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

2.确定初选对象。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对学籍进行审核,计算高考相对分数,并以应征女青年户籍(应征地)所在省为单位,根据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3.打印表格。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初检初审。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参加初审初检。合格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征集任务数的3倍作为体检对象;

5.综合考评。结合体检工作,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6.批准入伍。对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批准入伍;

7.优待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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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16
享受国家推学费待遇的已经结束了(没有毕业前预征)现在报名的不要啥证明
第3个回答  2013-08-16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辖区的高校在籍大学生(不含中等学校举办的5年一贯制在读学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内学生),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的均属征集对象。征集对象在就读高校登记报名应征。
二、学籍处理
1、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学校应保留其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并切实做好退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
2、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要求复学的退伍士兵向苏州市教育局提出复学申请,统计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安排转入同等学历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省教育厅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4、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5、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
6、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高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98]安字18号)执行。
7、退出现役后,本人不愿复学的,有关学校不再保留其学籍。
8、大学生入伍后,如考入军队院校深造,毕业后提干的,则其原学籍自动取消。
三、有关费用
1、应征入伍大学生,已缴纳的当年度学费和住宿费以及代办费剩余部分,由学校退还本人。
2、入学时学生向学校缴纳的一次性费用,退伍后不复学的,由学校将所缴费用退还本人。
3、退伍后复学的,学校按原收费标准收取,退一级学习的可免缴该学年费用。
4、在服役期间因公负伤致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复学后免缴学费。
5、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缴全部学费。
四、服役期间的优待
在苏州地区高校的大学生批准入伍后,由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该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其家属享受当地军属待遇。
入学前户口为本市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优待金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当地城镇待业入伍义务兵优待标准给予优待,同时按以下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
1、在校专科生增发30%,已毕业的增发40%。
2、在校本科生增发40%,已毕业的增发50%。
入学前户口系苏州以外的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后,其优待金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当地规定发给。征集地人民政府按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五、接收与户籍
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时,由征集地民政部门接收,公安部门负责落户。
1、要求复学的,个人档案材料由民政部门接收后,转交给本人所在学校,其户口落入该学校集体户口。
2、不愿复学的,如本人要求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其档案材料由征集地民政部门负责转往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由原籍地民政部门负责接收;不愿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的,可在征集地落户,其个人档案材料由征集地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托管2年。
六、退役后安置
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后,鼓励回校复学,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给复学补助金,毕业后享受同类大学毕业生待遇,人事部门优待向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并办理相关手续。
不复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妥善安置。不愿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要求在征集地就业的,可根据本人学历,通过人才市场或劳动力市自主择业。由征集地民政部门发给自主择业补助金。
复学补助金按不低于征集地城镇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的60%计发;自主择业补助金按不低于征集地城镇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的50%计发。
凡应征入伍退役后的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其军龄应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单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其军龄应视作缴费年限与实际缴纳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第4个回答  2013-08-16
应该不要什么证件只要你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 包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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