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人是父亲,已过世19年,房产证上名称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一直没有更改,现在想出售,怎么办?

母亲尚在。

你和你母亲以及你爷奶(如果不在世了,需要他们死亡证明和婚姻证明)你们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这房子应该是你爹妈共有的,你母亲有一半,你们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平均分配继承你爹名下那一半,有你和你爷奶签署放弃继承协议选取你母亲一人继承,完后做个公证,有了公证的继承协议,你母亲就可以凭证件去房管部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她名字的房产证,有了那个就额可以随意买卖了。整个手续需要你爹死亡证明,你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和你爹的结婚证,你和你爷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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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31
父亲如果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房屋有一半是你母亲的另外一半是你姊妹弟兄和母亲共同分割的也就说你有弟兄姊妹N人的话,母亲就有一半房产+剩余一半的N+1分之1。房屋也就是遗产要按照所有继承人共同决定才可以出租的不能任何一人决定。如果父亲当年留有遗嘱说明要给谁,那别人就无权过问了追问

现在不是分财产,而是出售要怎么办。姊妹几个都同意卖的。

第2个回答  2013-07-31
商品房要按顺序继承。如果你是第一继承人,那就很直接了,过户后就可以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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