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10道问题

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下列法的形态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 下列各项中,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
A. 发行公司债券
B.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C.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2007年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李某因外出,5月15日才知悉内容。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A. 5月18日
B. 5月9日
C. 5月11日
D. 5月15日
4.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
A.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 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
C. 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D. 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5.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
A. 土地使用权
B. 房屋使用权
C. 知识产权
D. 机器设备
6. 甲乙丙丁四个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因公司的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 公司决定不设立监事会,由乙和丁担任监事
D. 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 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 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 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8. 负责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的是()。
A. 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B.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C.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D. 董事会召集和主持
9.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一定期间以前备置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期间为()。
A. 10日
B. 15日
C. 20日
D. 25日
10. 甲属于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此公司于2006年9月6日正式成立,则甲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之前不得转让。
A. 2009年9月1日前
B. 2009年6月1日前
C. 2007年9月1日前
D. 2008年9月1日前

  1. 下列法的形态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c)。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 下列各项中,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a)。
  A. 发行公司债券
  B.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C.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解析]: 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国有独资公司有关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3.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2007年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李某因外出,5月15日才知悉内容。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b)。
  A. 5月18日
  B. 5月9日
  C. 5月11日
  D. 5月15日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期限的计算。根据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中,由于信件的落款中未载明日期,那么应该按照“邮戳”日期作为承诺的开始时间。

  4.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a)。
  A.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 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
  C. 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D. 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b)。
  A. 土地使用权
  B. 房屋使用权
  C. 知识产权
  D. 机器设备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本题选项b为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故不得用来出资。

  6. 甲乙丙丁四个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 因公司的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 公司决定不设立监事会,由乙和丁担任监事
  D. 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甲担任执行董事的,不能再兼任公司的监事。

  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d)。
  A.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 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 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 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费用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8. 负责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的是(a)。
  A. 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B.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C.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D. 董事会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9.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一定期间以前备置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期间为(c)。
  A. 10日
  B. 15日
  C. 20日
  D. 25日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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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5
1、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2007年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决议无效,因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不足股份总额的半数
  B. 决议无效,因为决议所获同意票代表的表决权数不足公司股份总额的半数
  C. 决议无效,因为甲未回避表决
  D. 决议无效,因为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C
  【难易程度】★★
  【解析】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后,相关股东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抽逃出资的有( )。
  A.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B.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C.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BCD
  【难易程度】★★
  【解析】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股东权利中,不属于自益权的是( )
  A. 股利分配请求权
  B. 剩余财产分配权
  C. 查阅公司账薄权
  D. 新股认购优先权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C
  【难易程度】★★
  【解析】选项C属于共益权。其他都属于自益权。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4、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有( )。
  A. 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B. 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C.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D. 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BD
  【难易程度】★★
  【解析】股东代表诉讼不包括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因此C选项错误。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5、甲与乙协商约定,乙为实际出资人,甲为名义股东,后甲没有与乙商量,私自将其名下股权低价转让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丙可以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B. 甲的该行为造成乙的损失,乙有权向甲要求赔偿
  C. 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甲的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D. 丙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股权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
  【难易程度】★★
  【解析】《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力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甲是以低价转让于丙的,不符合善意取得中“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因此丙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6、张某身为某国有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甲公司的股东,但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公司发生亏损,公司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债权人王某请求李某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则( )。
  A. 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进行抗辩,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B. 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张某追偿,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C. 王某的要求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D. 只能由张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B
  【难易程度】★★
  【解析】《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欠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本题中AB是正确选项。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7、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A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B的利益,那么B( )。
  A.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必须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
  C. 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 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
  【难易程度】★★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
  【难易程度】★★
  【解析】(1)董事会: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2)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9、甲乙丙丁戍5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甲已缴纳6万元出资,尚有4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4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5名股东,其中4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决议无效,甲的出资义务未免除
  B. 该决议有效,甲的出资义务已经免除
  C. 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
  D. 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
  【难易程度】★★
  【解析】发起人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免除。因此该决议是无效的,甲的出资义务未免除。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10、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相关权利人的下列请求中,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有( )。
  A. 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B. 请求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D. 请求公司设立后加入的股东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BC
  【难易程度】★★
  【解析】根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前述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高顿题库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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