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30
20多天被辞退,通常是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是,即使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只结算半薪违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30
你可以去试试 你17岁打工 没背景没朋友 靠自己维权根本就别想 还是那句话 打工归打工 多学点东西吧!别每天浑浑噩噩吃吃喝喝上上班 这样你一辈子都是碌碌无为
换个角度想想 为什么你只能站着被老板剥削的位置 却不能站在剥削别人的角度?你们老板智商就比你高了?如果有纠结这点小钱的时间那么不如放在学习上吧!学学做人 学学怎么说话 学学实在的技能
第3个回答 2013-07-30
如果是老板主动提出辞退你,按照合约(要在合约期内),对方属于违约,是可以写申请书到劳动局的。
第4个回答 2013-07-29
,品牌名忘了,是英文的,只有一个色吊牌价3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