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了,拖欠我们农民工工资,我去法院起诉,交了钱,2年后,法院要求我撤诉,交的钱还可以拿回来么?

我的工资怎么办?老板跑了,我该找谁?(有欠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你们应该是减半收取。
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只能等了
根据现行刑法,也可以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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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6
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