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26
首先请问你毕业了没有?如果你已经毕业了,就是一个法律意义上适格的劳动者。无论如何,只要发生了劳动关系,单位必须跟你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要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所谓培训费也是不允许的。看来这家单位完全是法盲,你不去也罢,建议你喊这家单位请个法律顾问。
第2个回答 2013-07-26
本来就不合法,这样的单位你自己得考虑清楚,什么样的单位会要扣工资来留人,想清楚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6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做法有:
1、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2、克扣工资或收取押金、培训费;3、规避缴纳社会保险义务;4、试岗期不支付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建议不要到这样的公司工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7-26
当然不合法!至于去不去,综合考虑你个人的情况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