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超过三日未复核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
(二)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他开的车是无牌照的工程车是不能上路的而且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我就是骑电动车闯红灯,被他车撞到腿骨折
追答你的追问我已经看到了,如是这样的话,不知交警对此次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的结果是怎样的。
依照我的看法:由这台工程车如有双险,那么他负全责的可能性较大;要是他这台车是一三无车辆,那么他负主责的可能性较大。最为不幸的是考虑到你有撞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加上对方虽开一机动车,可是赔偿能力太差,划定你们双方为同责也是可能。当然最终还是以交警的认定为准哈。
这台车与你发生事故是在非机动车道内,由于对方是一借道行驶,将非机动车和行人致伤,那么对方负全责无疑哈。
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他负次要责任
追答知道了,交警对你方认定为你的主责,可能是将你撞红灯的行为列为了引发事故最主要的原因。
不管如何,尽管交警以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办案,但具体到案子,就个案来讲就大相径庭了。算了吧,作为一教训来总结,电动车的交通出行还是要讲究交通法规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