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小区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
xxx街道办事处、xxx 社区:
xxx小区位于 xx ,小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按照规划许可文件该小区建筑住宅xxx套,建筑总面积共计xxx平方米,本小区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
本小区于xx年xx日交付专有部分满两年,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60%以上,按照《xx物业条例》的规定,已符合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现申请成立xx业主大会。
特此申请。
主代表(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