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娄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这片土地隶属于楚国。秦朝时设立了湘南县,包括今天双峰和涟源的部分区域,隶属于长沙郡。西汉时期,这片地区归属长沙国,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设置了连道,管辖今双峰县测水以西至涟源市蓝田等地。西汉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湘南县被分割为湘乡县,连同双峰、涟源大部分和娄底等地,继续隶属于长沙郡。三国时期,这片区域分属衡阳郡和昭陵郡。吴宝鼎元年(266年),昭陵郡被分割为高平县,新化县西部在此时归属。


到了西晋、东晋和南朝(宋、齐、梁、陈)时期,娄底地区又归属邵陵郡。隋朝时,归属长沙郡。唐朝到宋朝,区域分别隶属于潭州和邵州。宋熙宁五年(1072年),新化县在此时建立。元代,娄底地区分属天临路和宝庆路,明朝则分属长沙府和宝庆府。清朝时,它仍然沿袭明朝的行政区划。


新化县是最早在娄底境内的建制县,宋代时隶属于邵阳郡,元代归属宝庆路,明清时期属于宝庆府。双峰地区在秦朝属于湘南县,汉代以后大部分时间属于湘乡县。涟源地区则在秦至东晋时,大部分地域属于湘南、连道、湘乡、昭陵等县,北宋以后,其全部区域长期分属多个县。娄星区自汉代以来就是湘乡的管辖范围。冷水江在宋以前属于“梅山蛮”地,宋以后归属新化县。


民国初期,娄底地区归属长宝道,后来改为湘江道。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娄底地区曾归属益阳专区和邵阳专区。1950年至1962年间,娄底行政区划历经多次调整,包括设立锡矿山矿区、涟源县和双峰县等。1969年,冷水江市恢复设立。197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涟源和邵阳两个地区,1980年恢复了娄底市。1983年,国务院对娄底行政区划进行重大调整,部分县市划归了其他城市,但实际并未完全执行,娄底地区名义上撤销但实体存在。1987年,涟源县改为涟源市,1999年,娄底撤地设市,原县级娄底市改为娄星区,其他县市行政区划保持不变。


扩展资料

娄底市,是湖南的能源、矿产和化工重镇,也是省内重要的铁路枢纽,有”世界锑都“、”百里煤海“之称。位于湖南省中部。娄底因相传是天上28个星宿中的“娄星”和“氐星”交相辉映之处而得名。1999年撤地建市,现下辖娄星区、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和双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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