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过了两年还能索赔吗?案情:商源和丁新是关系极为密切友好的邻居,商源和丁新又是同一个单位工作的职工。两家各有一男孩,经常在一起玩帅。这天两个孩子在一起玩一把小刀,商家孩子不慎将丁家孩子的右臂划伤一条两寸长的伤口,血流如注,急送医院治疗,丁家先后花去治疗费用260元,因两家关系很好双方一直都未提及赔偿的事。过了两年后,一天商源和丁新因为工作上发生矛盾,争执起来,争吵中丁新提出要商源赔偿孩子的治疗费用。商源则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不能再要求赔偿。丁新不服气,于是诉讼到法院。 问:丁新还能向商源要求赔偿医疗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