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隐瞒病情,婚后我才知道,是精神抑郁症,我提出离婚,法院不给判,女方父母要治疗费,二十万,...

女方婚前隐瞒病情,婚后我才知道,是精神抑郁症,我提出离婚,法院不给判,女方父母要治疗费,二十万,我不知道咋半,请律师指点

1、精神抑郁不是精神分裂,以这个理由离婚当然不会判。抑郁是当代人普遍存在的,很多人都有,抑郁相当于是心理上的感冒,如果你离婚的理由是说妻子隐瞒了你,她婚前就患有感冒没告诉你。我想,你也知道这肯定是离不了的。
2、离婚的理由一般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包办买办婚姻、重婚、吸毒赌博等恶习、暴力倾向、情感已破碎。其中“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3、她的病不是你造成的,抑郁症也的治疗显然不需要这么多。她家人提出的20万资料费并不合理,也不会生效的(只要她愿意治疗,给我10万我保证把她治好...呜呜)但具体建议你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4、离婚财产分割分割的主要是你们在一起的共同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你婚前自己的财产不在分割以内。
5、最后,个人建议:组建一个人家庭不容易,婚后不一定就能找到个比她好的,离婚建议三思而后行。和一个没人感情基础没有共同语言的人生活一辈子更不容易,如果没有孩子,没有感情基础就去追寻真正属于你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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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9

认真回答,望采纳。



    第一次不判离很正常,可能是你证据不够充分,六个月以后可以诉讼第二次,平时可以自己搜集一些证据,比如他婚前隐瞒病情、以及你们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


    如果婚后你们有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可以要求分割。 你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又离婚,他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他父母提出的二十万,或者其他任何过分的要求,你都可以一律拒绝,他的病情不是你造成的,其次你也没有过错,那他要求这二十万算什么呢?离婚你不需要给他任何赔偿。


    我个人对离婚时,一方提出的莫名其妙的费用是特别反感的,如果确实有过错,那赔偿或者补偿是应该的,即使从道德上,我觉得提出这些所谓的青春费、分手费也是应该批评的,既然是以金钱来衡量这些日子的婚姻,那当初何必以爱的名义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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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1、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应当符合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要求,男方应当依法提起上诉,在二审之中,努力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婚前就隐瞒了患有精神疾病的客观事实,且婚后经治疗难以治愈。在男方举证得力,且坚持离婚的情形下,而审合议庭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关于女方父母要20万治疗费的问题,虽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是女方及其亲属婚前故意隐瞒了其患有精神疾病,男方此种情形下,提出离婚无可厚非
且女方父母的20万治疗费主张,毫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的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第3个回答  2013-08-09
精神抑郁症是心病...不必离婚...利用宗教来医她呀...功德无量!
第4个回答  2013-08-09
继续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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