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明确知道,“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到底能不能报考事业编或者公务员 ?官网上明确说不能单方

有谁明确知道,“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到底能不能报考事业编或者公务员 ?官网上明确说不能单方面中止合同。可是网上很多人说可以报考公务员,只是不享受定向生优惠。但是最关键的是,如果考上是不是可以离职?报考这些单位的时候也需要单位同意,那服务单位会同意么?

所谓的服务期间内,不能报考,主要是三支一扶人员,但也包括大学村官,服务期通常是2年。最终还是要看你当地的政策,不乏现实情况ok的。考试都要单位同意或者审批,政审前要跟领导提前汇报,打招呼。

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低期限。确立劳动者的服务期,它更多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关于服务期,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均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关服务期等内容的协议,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具有优先适用性,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再订立有关服务期等内容的协议,实质上是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或者变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二是具有约束力,它在本质上属于专项协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中有关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内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专项协议来规定。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服务期的协议是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订立的,在内容上具有专一性、特定性,只要该内容不与法律相冲突,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具有约束力。三是具有担保性。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专项协议时就已经或者即将给予劳动者住房、培训之类的福利,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债权,而劳动者享受该种债权必须要支付对价作为回报,在劳动关系里这种对价就是提供劳务。因此,订立服务期协议就是要求劳动者以提供一定年限的劳务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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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2
现实情况确实是可以报考,可以随时离职,现在很多方面都比较人性化,甚至有些地方还鼓励年轻人考试。考试都要单位同意或者审批,这个肯定要跟领导提前汇报,打招呼。不过以上都是一般情况,或者说绝大部分地方都是这样的,最终还是要看你当地的政策。
第2个回答  2014-03-19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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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8-12
可以报考呀!服务期间只是不能报定向“三支一扶”、“村官”等的岗位。考上了服务单位一般都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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