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公民的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资产阶级国家称为人权、公民权,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参考资料:公民基本权利_百度百科
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界限。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有少数官员并没有敬畏公权力、尊重人民,如果不对其进行约束,就会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在限制公权力方面,宪法发挥着重要作用,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运行规则,并为公权力设置了多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此外,宪法还通过列举公民基本权利的方式对公权力进行限制,公民权利的边界就是公权力止步的地方。
宪法规定了公权力机关对人权的积极保障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公权力机关的首要目标,也是其拥有和行使公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宪法不但禁止公权力机关侵犯公民的权利,而且规定其应当履行对公民权利的积极保障义务。有权必有责,宪法授予公权力机关的权力既不能被滥用,也不能以不作为的方式怠于行使。也就是说,宪法不但要让公民权利免遭侵害,还要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比如,宪法第42条就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宪法划定了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边界。与权力相应,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不能任意行使。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通过该条规定,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了必要的限制。比如,宪法赋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但是公民的言论一旦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或者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提供支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因此,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直接关系到其他法律对公民具体权利的确认和保障。要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
参考资料:http://news.newsxc.com/folder696/2014-12-04/200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