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路虚线长度标准

如题所述

普通公路虚线长度标准,具体如下:
1、车行道白色虚实线间距分为900cm、600cm、400cm三种。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车道分界线的尺寸为划600间隔900;划400间隔600。其他道路,划200间隔400。(单位cm)。高速路虚线和虚线之间的距离为9米左右,虚线6米左右。
3、路中虚线设置有这么几种,根据时速设置虚线间隔:2——4线,4——6线,6——9线。计算也简单:每公里的面积=1000米/两条线的总长度*划的线长度*宽标线的长度。 以6-9线,15cm宽标线为例,每公里面积:1000米/15米*6米*0.15米=60平米。
4、白色虚线、白色实线的宽度应为10-15cm,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和路面宽度确定。
5、黄色虚实线、双黄实线的净距宜为15cm-30cm,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和路面宽度确定。当双黄实线净距大于50cm时,应用黄色斜线或其他设施填充两条黄实线间的部分,黄色斜线填充线线宽应为45cm,间隔应为100cm,倾斜角度为45度。
道路交通分界线的宽度规定: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路面宽度8、5米以上的二级公路在一般情况下,其路面中心线应划黄色虚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路面宽7、0米的二级公路应划路面中心线为黄色虚线,可采用10厘米线宽。
2、凡在不能满足会车视距要求的路段以及穿越大桥、隧道、乡、镇、村等路段,应划黄色中心实线。线宽15厘米,受路面宽度限制可采用10厘米的线宽。
3、三级、四级公路在一般情况下,不强调一定施划路面中心线,但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施划黄色中心虚线。
车行道中心线:白色或黄色,线宽15cm(受路面宽度限制可采用10cm);车道分界线:白色虚线,线宽15cm(受路面宽度限制时可采用10cm),长度75cm,间隔15cm。
综上所述,普通公路虚线长度标准按以上列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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