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先描述一下,我同事(一个部门经理,工资大概是5000左右/月)的老丈人想买套房子,房子是他老丈人儿子的名字,已付首付,但是在贷款申请的时候被告知要有担保人,他老丈人的儿子是外地人,而且未婚(如果已婚似乎不需要担保人,但是我不太清楚),担保人必须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正好我女朋友在当地事业单位上班,所以求我女朋友帮忙做担保人,我这个同事也说他和我女朋友会签一个协议,就是月供如果他老丈人的儿子不还,那么他来还,不会用我们来还。(贷款期限是10年,贷款银行是包商银行,每月的月供大概也就是1500左右),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白:一、这个担保人要付什么责任?二、我这个同事和我女朋友签的协议能否保障我女朋友的利益?三、在担保的这10年内,我女朋友是否还可以贷款? 四、现在的银行贷款为什么要有当地担保人?以前不是不需要么?五、如果可以帮他做担保人,那么我们在这个事情是应该注意具体的哪些事情?
这个事情希望你还是慎重处理好,我觉得有点复杂,担保嘛,对你女朋友不好,不帮这个忙嘛,好像对这个部门经理又无法交代。但我觉得你还是慎重为好。
毕竟你们还没结婚,万一将来发生什么不可预测的事情,这对你女朋友是一个伤害哦。
房贷一般是不需要担保人,有稳定收入,他完全可以把现在买的那套房子做抵押啊,况且给了首付呢,好像没什么道理要当地人担保哦,这点你要搞清楚了。可能不同地方不同银行的做法吧。
即便你们签了什么协议,但里面关系这么复杂,万一将来有什么不测,比如你的经理跑了,或者他们陷入官司,那你岂不是无端端陷入其中,自找麻烦了吗?河苦呢
将来10年这么长时间,不可控因素太多了,里面关系也太复杂,检验还是不要这样做哦
如果你经理问起来,你就说你女朋友不愿意,或者说她已经帮人家做过担保了,推一推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