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不动产证,只有土地证可以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 不动产登记 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 房产证 ”与“土地证”合一,让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可以办理 不动产证 ,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改房、集资建房、 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 身份证 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 购房 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 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商品房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 购房合同 、 契税 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个人自建房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提醒 只有房产证,无国土证可查询房屋土地情况后再进行交易 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但鉴于有些小区属于国土部门已收回了国土总证的,市民可先去国土部门档案馆查询土地相关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先办理不动产证书后再进行交易。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建议 买房 者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 土地使用证 ,建议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档案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进行交易。”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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