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出口货物因到港口急需提出,但因我公司给船公司海运费汇款水单上印章日期被工作人员用手写改过,船公司不予电放.(只前是凭水单电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印行有责任吗?因为银行工作人员不给改,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我去找银行,她说是有效的.并不让我见经理.我已投诉.还有更好处理方法吗?我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