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如何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如题所述

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扩大就业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职能转型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就业,确立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就业的宏观调控,政府有必要把就业作为主要宏观调控目标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当前就业形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并且要把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继续完善和实行积极就业政策。要在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有目的地通过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转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鼓励用人单位多渠道吸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
现代社会的政府在保障社会就业方面责无旁货,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领导人考核机制,健全将就业指标纳入考核的相关办法,努力推进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构建,有效保障城镇人员就业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也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增加就业,减少失业。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配合新的经济增长点,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和小企业的发展,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实行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就业政策,实行分类指导,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此外,巩固和发挥国有企业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省外、境外的经济合作,扩大对外劳务输出;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实行灵活的就业形式;大力发展教育产业,延缓就业时间等
(三)促进就业结构优化
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社区居民服务业。要制定更加优惠的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增加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岗位。但同时要重视第二产业的发展,只有各产业共同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才能提高,第三产业才有更大发展的空间,努力提高其吸纳就业的能力。兼顾资金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和技术密集兼备的行业发展。进一步打破垄断,扩大准入和开放教、科、文、卫等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它高端服务业,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和行业。全面贯彻落实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研究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作用。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扩大境外就业规模。
(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民在第一产业实现充分就业的同时,全方位统筹做好农民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民向城镇、发达地区、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境外等方面转移,这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十分重大。一是制定统筹城乡就业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良好的促进农民就业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扩大农村就业容量。三是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实施以培训、维权、住房、社保、子女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建设工程。四是建立健全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法规,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生活和定居提供完善的机制和制度环境。
(五)改进就业服务及强化再就业培训
首先,改善就业服务。做好再就业困难群体的免费就业服务,使就业机会变成现实。在鼓励实行市场就业的同时,针对当前下岗职工、长期失业人员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再就业困难问题,还要制定更加积极、有针对性的就业政策。
其次,加强就业培训。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再就业,化解结构性、长期性失业矛盾的重要手段,要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紧抓好。建立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对失业者中有创业意识的人员,要积极实行“创业培训”计划,他们的创业不仅可为其他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创造再就业机会,而且能够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树立榜样,增强再就业的信心。
总之,做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业结构与产业升级相互协调、深入教育体制改革、发挥劳动者自身作用,完善劳动力市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大力扶助弱势就业群体等方面的工作,必将为充分就业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5-19
(一)执政理念要真正地从“以物为本”转到“以人为本”上来。自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理念后,地方政府的各种文件及领导人的讲话也是紧紧相随。但是许多地方政府并没有真正从执政理念上转过来。关心最多的仍是“物”,是GDP、财政收入、招商引资、高速公路、港口、城市广场、小城镇、钢铁、水泥、汽车、机床等等。而对普通百姓最关心的最切身的就业问题,重视不够。原因何在?因为几乎每一位地方官员总希望得到更多表扬与提升,那么总要有看得见的政绩。而就业率却不见,上述的物则是看得见的,也能在自己离任时留下可视为骄傲的“纪念物”。怎么办?一、要使地方执政者从“以物为本”真正转到“以人为本”的观念上来,就要彻底改变为官者的价值观,培育出一批批自觉执政为民的孔繁森、牛玉儒式的人民公仆。二、要使地方官员深刻理解“充分就业”的语境,这里的充分就业是人人满意的就业,对工资收入满意,对就业环境满意,是十分快乐的就业;充分就业还是一个动态概念,现在虽在岗就业,产业结构升级后仍能随之调整。如果我们的地方官员真能深谙市场经济“就业”的机理,他们在制定“物”的发展规划中就会注意对就业的影响了。三、要设置百姓对官员的考核指标。因为就业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我们虽不实行直选地方官,但可采用“模拟选票”,即地方官任职两年后,由上一级政府派工作组对其就业政绩进行核查,请全体民众在就业问题上投票,以此作为考核地方干部的标准之一,迫使官员关注民众的就业状况。

(二)要发动、组织各方面力量帮助农民就业。城市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要容易得多,城市登记失业劳动力一般均低于5%,这个群体只占城市人口的一个小部分,以95%的人帮助5%的人,是较容易的,何况城市本身就业机会多。而难的是农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要到外地就业。尤其是贫困县农民,为了使他们能获得就业机会,先富起来的县就应该有责任帮助欠发达地区。这比通过国家财政的再分配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更直接、更有效,可以减少一道道的扣留、挪用之弊。

(三)贫困县要设立打工返乡创业扶持专项基金。这里的创业包括办工厂、设商店、开发农林牧渔业。银行要有专项贷款,财政要建立一种投一配三机制,对经过考证的项目,税收上要给予比外资更为优惠的减免。这类返乡创业企业,不仅经济意义大,而且政治上意义更大。因为这类地区多系革命老区,由于长期的贫困折磨,当年风发的革命朝气已消逝殆尽,自卑、自弃绝望情绪蔓延,看不到一点光明。如果本地农民奋起,创立起一批蒸蒸日上的企业,定会给老区百姓带来莫大兴奋与鼓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5-19
你的问题似乎应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少了经济两个字,答案会很不同。
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在各个国家条件是不一样的,和什么生产关系没有太大的关联。比如根据当时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以及劳动力的状况,以及经济发展程度,活跃程度都会影响到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在你的问题中,社会主义,是要考虑人的就业的,而市场经济根本不考虑,在你的问题之中,应该说是市场来调节劳动力市场辅助政府主动调节的方式。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