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班里有几位同学因为抽烟而被班主任打的惨不忍睹,老师这样做犯法么?

如题所述

当然犯法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小析数学成绩不好,老师就对他罚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师的错误做法严重侵害了小析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小析可以同父母一起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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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9
肯定犯法了啊、
虽然学生在校不能抽烟、
但是也不能打学生啊、
法律上很明确的说明:
不能体罚学生的。。。

PS:其实都可以告你们老师的。体罚学生就是不对的。。
可是换个角度想、老师可能也是恨铁不成钢、肯定你们一次次的抽烟、开始可能是警告、检讨、到后来肯定很猖狂、所以老师才会体罚学生的、建议不要再抽烟了、改掉这个坏习惯、对大家都好。。你觉得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20
其实老师这样做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关于学校保护的内容。 我认为有 1.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关心、爱护学生,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行为已犯法。
第3个回答  2013-04-19
肯定犯法
给你看看《青少年保护法》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老师都打了学生,已经构成犯罪,可以到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3-04-19
体罚学生绝对是犯法的。
就算学生犯了天大的错误,老师也不能运用那个武力解决。老师的义务是教育学生,以心感化学生,而不是暴力,这位老师从某个意义上他不具备当老师的优秀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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