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一年多了 是协议离婚 协议规定房子归我 我现在想把房产证上面在共有人一栏上她的名字去掉 但房产所的说以前是离婚一年后我拿着离婚协议就可以办理 现在却必须要她去签字才行 如果她不去签字 故意刁难我 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谢谢
晕了 房产要求必须本人去办理 她还就是不签 然后到法院起诉她了 法院却不予立案 说事实明确 房产应该给予办理 来回拉锯了 应该怎么办啊
身份证、房权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都有 但是房产所的人说必须要她去签字才行 我的意思是如果她不去怎么办
追答房管所的怕惹麻烦,按规定有协议的话不需要再出面了!
如不想得罪房管部门,就把房管部门的要求作为证据保留下来,让其出面;不出面的话可以请求法院司法强制出面办理(带着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