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在工地上脚扭伤了,拍片为骨折,里面下了两根钢钉,住院半个月,花费了差不多一万医疗费,当然这都是公司出的。现在出院了。问题是伤筋动骨100天,两三个月不能正常活动,就算两个月过后也不能有剧烈活动,等到一年之后取出钢钉才算正常。我的工资是160一天。已经上了40天班。工地是私人承包的,没有正式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不能拿到工伤赔偿?如果能拿到,大概多少?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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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6
你能拿到赔偿,具体数额要慢慢计算。

首先你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三十日内进行工伤认定。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λ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了以后,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进行计算了。工伤赔偿的项目里面包括了 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等,你这种情况可以在出院后根据医嘱上的护理等级、护理时间计算相应的费用。

工伤赔偿项目中还包括了伤残补助金,这个就需要你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需要重视。

工伤也认定了,劳动能力也鉴定了,剩下的就是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请求赔偿了。

差不多i就这些,具体的程序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04
没有签正式合同的话,你的老板要支付你双倍工资的,你干了多少天没签合同的活,老板就要支付多少天的双倍工资,你可以到劳动局反应没钱正式合同的问题。其余的工伤赔偿可以到法院,具体能拿到多少不清楚
第3个回答  2013-05-04
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具体请当地律师介入帮助为好
第4个回答  2013-05-04
能,先去做个鉴定,然后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