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可以上两个户口的。法律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扩展资料
户口变更手续:
变更民族手续
1、要恢复或变更民族成分,本人要写出恢复变更民族成分的理由报告;
2、经原所在地县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开具证明;
3、单位主管部门签出批准意见;
4、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姓名手续
年满18周岁公民,无特殊理由的,现用姓名不予更改。为确保在校学生生源的真实性,在校学生的姓名原则上不予以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现用姓名的应严格审核,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变更理由报告;
2、经所在学校签出同意变更意见,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报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出生日期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出生日期,确须更改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更改理由报告,并提供有关更改理由证件;
2、经所在系及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不能。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扩展资料: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新生婴儿落户
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未成年人落户
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