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严重不负责任,救护车脱离现场,致患者死亡,其行为已经涉嫌医疗事故罪。请问:家属如何对其追究刑责

母亲患心衰,呼吸严重困难,紧急拨打120急救,正确描述了病情和家庭住址。救护车来后120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只是将病人背到楼下,这时救护车司机竟然擅离职守,将车开离现场,十分钟后才回来。在这十分钟内,医护人员也没有采取任何处置措施,听任患者病情加重。随后在送患者回医院救治途中患者因为心脏停跳死亡。事后,120医护人员涂改、伪造病历,更改救护车接诊、出院、到达、回院的准确时间,还串通一气提供假证人证言。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是否已经触犯刑律(医疗事故罪)?患者家属应该怎样追责(包括涉嫌犯罪的医护人员和司机、医院管理层)?怎样索赔?以什么标准索赔?
请法律界人士和有识之士给我们家属提供帮助,也可以代我们诉讼。谢谢大家了。
另外再补充一个问题,120医生是否应该注册,是否应该取得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叫什么名称?再谢!

感到很震惊,救人的时候是争分夺秒还把车开走。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涂改过的病历,特别是时间这种关键字眼,这份病历就不具有法律效用,就这一点打官司时你就占据了主动;时间的问题:你可以找到应该只有拔打120的时间,如果能找到其他时间相关证据更好;120医生也是医生,必须是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生,注册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你现在急需要做的就是:封存病历,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和医院共同申请),鉴定后会给出结论: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
从你单方面提供的信息来看可能存在:擅离职守,未注册就是非法行医,“心衰”医生未按国家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进行救治,涉及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的第五十六及五十七条。追问

您回答的非常专业和准确,在这里先谢谢您。请问您说的涉及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的第五十六及五十七条,是什么法律法规的第五十六条和五十七条?能明确说明一下吗?如果我们以医疗事故罪追责,应该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直接向检察机关举报和控告呢?

追答

我说的就是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但个人认为定罪难度很大,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471599.htm ,请注意本案中的救护车司机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但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此罪设立时间短、判定案例还比较少,关键在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失职行为还是技术失误,医疗事故罪限定为责任事故,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事故,不构成犯罪,只能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首先要做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确定后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协商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赔偿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2/content_19167_3.htm,刑事案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追问

关键是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我有确切的证据),肯定是失职行为而不是技术失误,应该是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是典型的医疗责任事故。是不是我可以直接想公安机关报案呢?

追答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封存病案资料,同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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