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给人,租客给了三个月房租,租客住了一个月我不想租给他了,我可以退钱给他让他走吗,没有签合同

租房给人,租客给了三个月房租,租客住了一个月我不想租给他了,我可以退钱给他让他走吗,没有签合同

如果没有签租赁合同,那就是不定期的租赁,双方都有解除权,但得给对方一个合理的准备期。
参考合同法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法律归法律,跟对方好好商量商量,说明你的情况,给对方个准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13
没有签合同的话,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这种事建议早点通知租户,让其有足够时间重新寻找房子和搬家
第2个回答  2013-05-10
从法律上说可以。
从人情上说要看情况,如果是在你的房子乱搞,或弄些违法的,先劝说,不行就通知居委之类的,严重的就报警。
如果是你个人原因,说不想租,弄点借口:比如我爸妈或儿子要过来住。
第3个回答  2018-07-03
我也租了房子给别人,3个月,现在后悔死了,对方每个月一个要求,入住后要求将他们不用的床扔掉,阳台的花盆扔掉,我想想扔就扔吧,答应了。他们又觉得神台他们不合适,又要求我处理,这次我不答应了。上个月他们用坏了洗衣机,又要我付维修的钱,我不同意。这个月又要求装光纤,要重新打洞装网线,主要还叫我掏钱搞,我房子本身就有宽带的,我回绝不行!我现在只觉得给他们掐住了脖子的感觉,只想赶他们走!
第4个回答  2013-05-10
我估计你按原价退给人家,人家不领情的。即使你们没有签合同。你可以找点体面地理由,带着理由去谈判。你不能无缘无故的赶人家走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