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美综合分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算)。这个是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十三条 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
第十四条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院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摄影、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及应用本科各专业的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高职专科各专业的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算)。
2.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广告学专业的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本科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须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且考生所报我院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方能参加我院录取。
5.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2006年起高考数学成绩按100%计入总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我院将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我院各项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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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0
巴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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