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11
古人告诉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我们需要视犯罪情节轻重来定刑,那说明我们知道人性本善。
我认为,思想比行为更重要的理由是,思想控制着行为。一般人会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事后后悔,和死囚临死忏悔是一个道理,那都是为当时发生的事没有做出正确选择而后悔。选择即是命运。当一个人选择了什么样的道路,那么我们可以说这就是他选择的命运。有些选择事后证明是错误的,我们除了感慨同情,我们或许会让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得以改变。可是,有些选择,罪大恶极,它无法激起人们的同情心。就算我们原谅了他,也是因为他即将死去,为自己严重错误选择负出的代价,那就自己的生命。所以,我们可以选择原谅或不原谅,却不能选择让他逍遥法外。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应当用法律武器来规范所有社会人的行为,并用良好教育来规范其道德思想,这是为了最大程度上保证社会的安全与秩序。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诉,有法可判。纵使要允许人情味的存在,也要分清是非黑白,赏罚分明,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