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位于安徽省巢湖市的盐业企业,自2003年以来,在全省盐业系统经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绩显著,连年被评为优秀(先进)单位,多次荣获巢湖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十佳商贸企业”、“贡献(纳税)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09年底,总资产达到5130.93万元,净资产为3451.57万元。2009年销售总额为4717.08万元,实现增加值2405.96万元,利税总额为639.08万元,其中实现利润285.2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6.5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6.63%。
巢湖市盐业公司(局)积极响应食盐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打造合肥盐业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为目标,充分发挥食盐专营的优势,依托逐渐完善的营销网络,巩固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非盐商品经营领域。公司以崭新的企业形象、优良诚信的服务、规范化的运作模式、灵活多变的营销手段,实现主业平稳有序发展,副营快速发展的经营态势。公司致力于打造体制机制先进、品牌和效益一流、系统持续发展、局面稳定和谐的安徽盐业商贸流通企业集团,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安徽省巢湖市盐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承担着全市食盐、小工业盐及其他生产加工用盐的供应任务,原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2011年8月原地级巢湖市撤销后,由安徽省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代管。巢湖市盐务管理局成立于1995年,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由合肥市盐务管理局代管。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