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组织架构通常包含行政管理层和物业管理层。
**行政管理层岗位:**
1. 最高决策层:总经理、副总经理。
2. 高级管理岗位:行政总监、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
3. 普通管理岗位:包括办公室(主任、后勤主管)、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培训专员等)、总工办、企划部、质管部、开发部、财务部等部门的经理及普通工作人员。
**物业管理层岗位:**
1. 最高管理层:项目经理(物业处主任)、项目助理。
2. 业务部门: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楼宇代表或客户专员)、绿化清洁部(经理、保洁主管、绿化主管、保洁员、绿化员)、工程维修部(工程经理、维修调度、装修专员、水电维修工、电梯工)、安全保卫部(安保经理、消防专员、保安队长、保安员)、租赁部(业务经理)、财务(收费)部(主管会计、出纳)、质检部(质检专员)等。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1. 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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