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原单位辞职,来新单位应聘,因违约金问题,原单位拖了两年才给办理养老金的转移,在这两年中新单位一直没有从我的工资中扣发个人应缴纳的那部份养老金,现在新单位说,虽说我来新单位后没有新的养老金帐户,个人部分没有扣发,但新单位一直按企业在册职工人数,从工资总额中已经缴纳了企业应缴纳部份,现在如果企业再为我补缴那两年的养老金的话,企业就相当于为我缴纳了双份的企业应缴部份。
我想问的是在新单位我没有养老金帐户的情况下,企业真的能为我缴纳上企业应为我缴纳的那部份吗?我在当地社会保障所问过,他们答复说,在我没有帐户的情况下,企业不可能为我缴纳企业应缴纳部份,如果企业说已缴纳可向我出示缴纳凭证,但企业说,现在企业应缴纳部分不再计入个帐户,虽说我没有新的养老金帐户,但企业已按职工人数为我缴纳过企业应缴部份了,到底是个什么政策我真的搞不懂了。我河南的。
AB66DS你能确认单位的缴费工资总额=单位职工(有账户的)缴费的工资总额吗?我原单位属中电投,养老金交在中电投河南省分公司,再交到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帐户上,新单位属国电公司,养老金应缴到国电河南省分公司,然后交到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帐户上。
新单位说已按在册职工总数提取了企业应缴纳部分交到了国电河南省分公司,我在养老关系没转好之前,我在新单位没有帐户,按你的说法,新单位是不应该为我交企业应交部分的,对吗?
如果新单位真的将企业应为我交的那部分交到了国电河南省分公司那儿,我就没帐户,那国电河南分公司,能够将那部分企业交的社会统筹部分交上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