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送股、配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如题

送股是把公司留存的一部分股票送给老股东,不用钱。
配股是让老股东以一个相对优惠的价格购买新增加发行的股票。

发与配股是上市公司为了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配股是对原有股东,增发是可以对原有股东也可对所有投资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23
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比如:增发和配股是差不多的,都是融资手段,但可以提高总资产进而提高每股净资产,配股一般都是向全体股东来配,而增发可以向特定对象来增发的;而送股是不增加总资产但减少每股净资产,送股不是融资,恰恰相反是分红的一种,送股是向全体股东一起送股的。
第2个回答  2013-09-23
送股是直接用公积金买股,无条件送出;配股,是必须出钱才能获得股份;增发,是不具备以上二者资格,但还要融资的方式.三者都属于融资方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2
送股;转赠股;派红利,不需要操作,自动到账。
增发:分为公开增发和不公开增发(一般是定向增发不在市场发售)
配股:一般都是公开的,多数为10配3
公开增发、配股一般情况是要掏钱购买的。

如果你持有股票,公开增发或配股价格又很低,必须参加配股(因为股票是要除权的),不然除权后会很吃亏,如不参与公开增发或配股最好卖出股票。
如果公开增发或配股价和正股价相差不多,也可以不参与配股,因为除权后很可能跌破配股价(行情不好的时候),可自行掌握是否卖出自己的股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6
市场上简称的“配股”与“增发”统称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向原股东配售股票称“配股”,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称“增发”,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新股,同股同价。
其发行程序为:准备“配股”或“增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聘请券商担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2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新股发行条件以及要求主承销商重点关注的事项对该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与董事会在发行方案上取得一致意见,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该公司发行新股。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条件、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的数量、定价方式或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逐项表决,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发审委依法审核该公司新股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根据发审委的审核意见依法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获准配股的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告配股说明书;
获准增发的公司其股票价格的确定,可在股票发行价格之前向投资者发出招股意向书,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意向确定发行价格,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公告发行结果。 公开增发股票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要结合公司增发用途与未来市场的运行状况加以分析。一般而言,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具有以下定向增发特点的公司会比较保险:一是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二是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三是增发对象是大股东,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非公开增发股票   
从性质上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又称“定向增发”属于上市公司私募行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对象之间“两厢情愿”的选择,然而由于发行会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价格及控制权等方面的变化,进而引起原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资本利得及分红收益的变化,因而将对原股东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讲,非公开发行实际上是全体股东和新增股东之间的事。同时由于非公开发行相对于公开增发而言具有发行条件的宽松、审核程序的简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等特点,因此非公开发行在实践中会出现不规范、不公平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这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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