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人通过登录“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天津公安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二、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注:举报经民警分析研判、核实查证基本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同一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扩展资料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供视频或者照片等方式举报、投诉不文明行为和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接到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投诉人的身份信息等应当予以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举报交通违法,有奖!
根据2019年5月1日,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实施《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举报交通违章行为。
1、登录“天津交警”微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2、通过下载的“天津公安APP”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3、通过车载行车记录仪采集视频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扩展资料:
举报交通违章行为的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通过“举报平台”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须实名注册;
(二)举报人提供的证据照片须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如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车辆号牌等;
(三)举报人应对其提供的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四)举报交通违法不得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驾驶人驾车时使用手机举报;
(五)对多人举报同一事项的,按时间先后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并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日内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信息采纳结果,每月初发放上月奖金;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政务网——举报交通违法有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 每起20元到1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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