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顺路搭同事回家出车祸,法院是如何判决此案的?

如题所述

相信很多朋友平时开着自家小汽车上下班的时候也会有着顺便搭载自己同事的一些经历吧,虽然顺路捎人也是举手之劳,但是大家有没想过,假如自己在开车的过程当中发生了交通意外导致车上的乘客意外伤亡,究竟身为车主的需要负上哪些法律责任呢?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交通意外纠纷案件,也是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

福建厦门的男子戴某在一次下班后顺路搭载自己的同事王某回家,当他行驶至某路段的时候不慎碰撞到了路边的墙体,导致王某当场身亡,为此当地的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以后,也作出了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戴某在驾驶机动车之余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而导致交通意外的发生,致使同车人员王某当场身亡,所以在该起事故当中,戴某应当负起全部的责任。

对于自己的同事王某在搭顺路车而遭遇交通意外身亡一事,身为司机的戴某也对此并无异议,坦诚可以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王某的家人在此协议过程当中提出要求戴某赔偿130万元金额,对于如此巨额的赔偿款,戴某显然并未能够第一时间接受,为此该案件也是上诉至当地法院进行审理。

法院在经过案件的研判以后,也就该事故车辆并非营运机动车,而且在此次事故当中戴某并没有存在主观性故意的过失行为,最终也判定戴某负起7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向王家人赔偿90万元。

对于该起案件的审理,相信大家对于搭便车过程当中所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划分问题必定也是保持着一定的看法,其实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假如是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出现伤亡情况,假如驾驶方并没有存在故意过失重大嫌疑,应该就机动车驾驶人一方酌情减轻其赔偿责任。

其实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搭便车这种现象也是见惯不怪,在此还是建议驾驶者在平时的驾驶过程当中应当要做到安全驾驶出行,确保搭乘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也是对自己负责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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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8

在福建男子王某和戴某的车祸案件中,死者王某的家属要求戴某赔偿约一百三十万元,但是法院最终判定戴某赔偿70%即可,所以戴某需要赔偿王某家人约90万元。

首先,本次案件中的死者王某和戴某是同事关系,两个人平时的关系比较好,而在案发当天,王某是乘坐戴某的车顺路回家,戴某坐在主驾驶座位上,王某则是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后来戴某在行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导致车子直接撞到了路边的墙体中,而王某当时受伤非常严重,戴某急忙拨打了120,但是王某还是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了。

其次,本以为这件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但是死者王某的家人认为,这一次车祸均是戴某一个人引起的,王某完全就是无辜受害,所以将戴某告上法庭,要求戴某赔偿约壹佰叁拾万元人民币。

戴某遇到这样的事情本身就十分难受了,结果还要被王某的家人告上法庭,不过戴某认为自己是好心送王某回家,此次事故完全就是意外,所以戴某是信心满满的,结果在庭审的时候,依然是一次次败诉。

法院认为,在王某和戴某的这起车祸事故中,本身就是戴某的主要责任,而王某本身无需承担责任,此事故中也不包含第三方车辆和司机,所以戴某必然是全责。而王某虽然是搭乘顺风车,但是也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一定的责任,戴某作为司机,更是要对同行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

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法院最终判定,戴某赔偿王某家属所要求的的壹佰叁拾万元人民币中的70%即可,也就是大约90万元,而戴某虽然心中有怨气,但是也不得不服从。

第2个回答  2022-01-14
法院判这名福建男子承担全部的责任,因为他在驾驶途中没有观察路面的情况,导致了交通意外发生,让他多同事当场死亡,赔偿同事家人90万。
第3个回答  2022-01-14
赔偿90万元,法院认为对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需要进行赔偿,这是因为驾驶失误导致的交通事故。
第4个回答  2022-01-14
法院对这件案情的判决结果就是,车主负责全部责任,并且对同事进行赔偿,因为车主在开车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交通情况,所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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