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出??法律高手请进!!

一辆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而且冲红灯,被一辆正常过红灯的汽车撞倒!摩托车上的人受重伤进医院!那么这个受伤人员的医药费应该由谁出!!

按你说的应是摩托车全责,汽车无责。所以应摩托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不过从道义上汽车驾驶员也不能不管不顾。
而且交强险无责也要赔偿一点。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第二十四条规定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由于事故未处理,不能定责,而伤员又急需治疗,所以可以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汽车司机最好不要垫付医药费,否则会拿出容易拿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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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1

交通事故后,可能会有人员伤亡,产生了医疗费怎么办?现实中,通常都有受害人先行垫付,待出院后,由驾驶员及保险公司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即可。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5
  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由肇事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超出强险限额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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